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0-062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
及部分房產解除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光圓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2019】浙07執458號、460號)及民事裁定書(【2019】浙07民初168號之二)。現將相關情況披露如下:
一、本次重大訴訟事項及案件的基本情況
1、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83),原告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融證券”)與被告建德新越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德新越”)、浙江萬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廈房產”)、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建材城”)、新光圓成、周曉光、虞云新等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請求判令被告償還其借款本金及利息。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30),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019】浙07民初381號),對此案件進行判決。
2、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93),原華融證券與被告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烏世茂”)、新光建材城、新光圓成、周曉光、虞云新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請求判令被告償還其借款本金及利息。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45),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019】浙07民初388號),對此案件進行判決。
3、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28)。原告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與被告新光建材城、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周曉光、虞云新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9-106),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2019】浙07民初168號之一),準許原告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撤回起訴。
二、進展情況
1、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07民初381號及(2019)浙07民初388號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現收到金華中院的執行通知書責令各被告履行(2019)浙07民初381號、388號判決書主文內容;分別支付執行費590659.95元及481572.22元。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
2、因原告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已申請撤回起訴并經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現解除對新光建材城名下坐落于東陽市吳寧街道南街51號348套房地產的保全措施。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訴訟外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公司連續十二個月未達到重大訴訟披露標準的其他訴訟涉案總金額為5642.13萬元。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1、與華融證券的訴訟,公司前期已計提相應的預計負債和應計利息。本訴訟履行前,預計負債及應計利息將繼續增加,相應減少期后利潤。公司將根據后續進展采取相應措施,并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按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2、此次全資子公司部分房產解除查封,對公司財務狀況無重大影響。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