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0-063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權解除凍結及部分房產解除查封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2020】浙07民執388號之一)?,F將相關情況披露如下: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況
1、公司于2018年11月3日披露了《關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權被凍結及部分房產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109)。原告上海坪凡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坪凡”)與被告新光圓成、浙江萬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廈房產”)、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建材城”)、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烏世茂”)、東陽市云禾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禾置業”)、周曉光、虞云新等的企業借貸糾紛案,請求判令被告償還其借款本金及利息。
2、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權解除凍結及部分房產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97)。上海坪凡實業有限公司于提出變更保全的申請,要求解除(2018)滬01民初1339號民事裁定涉及的部分財產的保全,并要求變更查封萬廈房產名下位于義烏市江東街道的價值3億元的萬廈御園房產。
3、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披露了《關于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56)。申請人上海坪凡及江西躍啟與被申請人新光圓成、萬廈房產、新光建材城、義烏世茂、云禾置業分別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
4、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披露了《關于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59)。公司與上海坪凡簽訂的《執行和解協議》已履行完畢。
二、進展情況
因被執行人已按執行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申請執行人上海坪凡向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解除對被執行人財產的查封?,F裁定如下:
1、解除本院(2019)浙07民初272號之一民事裁定對被執行人萬廈房產名下坐落于義烏市江東街道萬廈御園房號為2排2、11-13、15、30號,8排5、12、17號不動產的查封。
2、解除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8)滬01民初1339號民事裁定對被執行人:新光圓成持有的新光建材城30000萬元股權的查封;新光圓成持有的萬廈房產50000萬元股權的查封;新光圓成持有的浙江新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1000萬元股權的查封;義烏世茂名下位于義烏市福田街道世貿中心2幢3單元2101室、3幢1單元1101、1501室房地產的查封;虞云新所持證券簡稱新光圓成共125999844股的查封;萬廈房產持有的浙江海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15000萬元股權的查封。
三、對公司的影響
此次申請執行人上海坪凡向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解除對被執行人財產的查封,對公司財務狀況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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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