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新光圓成 公告編號:2017-074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股東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
部分股權解除司法凍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東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集團”)函告,獲悉新光集團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質押,并將其司法凍結的股份解除凍結,具體事項如下:
一、股東股份解除司法凍結的基本情況
股東名稱 | 是否為第一大股東 | 解除司法凍結股數 | 解除司法凍結日期 | 司法凍結執行人 | 本次解除凍結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是 | 6,500,000股 | 2017年11月1日 | 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浙01民初155號 | 0.5731% |
2017年3月1日,新光集團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5,000,000股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浙01民初155號司法凍結(凍結期間產生的轉增股等孳息一并凍結)。上述股份被司法凍結系因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與浙江百煉工貿集團有限公司金融合同借款糾紛一案中,新光集團為浙江百煉工貿集團有限公司提供幫扶性擔保被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所致。
近日,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與新光集團就解除對新光集團財產保全事項達成和解。經申請,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日解除對新光集團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票6,500,000股(含凍結期間產生的轉增股)的凍結。本次解除司法凍結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0.5731%,占公司總股本的0.3556%。
二、股東股份被質押基本情況
股東名稱 | 是否為第一大股東 | 質押股數 | 質押開始日期 | 質權人 | 本次質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是 | 5,800,000股 | 2017年10月31日 | 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0.5114% | 借款 |
三、股東股份累計被質押的情況
截止本公告日,新光集團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1,134,239,907股,占公司總股本62.0455%,已累計質押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1,090,977,43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6.1858%,占公司股份總數的59.6790%。
四、股東質押股份涉及重大資產重組業績承諾股份補償的情況
2015年公司實施了重大資產重組,并與新光集團簽署了《業績承諾補償協議》。本次被質押凍結的股份涉及重大資產重組業績承諾股份補償,有可能出現股份質押影響業績補償的潛在風險。
目前新光集團運營狀況良好且持續發展,新光集團融資主要用于補充公司日常流動資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新光集團經審計資產總額為6,874,576.66萬元,凈資產為2,879,069.90萬元,有足夠的資金償還能力。觸發業績補償義務的可能性低,故本次被質押凍結的股份不會影響新光集團對公司業績承諾的正常履行。
公司將按《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