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400130 證券簡稱:新光5 主辦券商:國都證券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訴訟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
一、 本次訴訟事項受理的基本情況及最新進展
(一) 掛牌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被申請人
(二) 收到應訴通知書的日期:2019年10月21日
(三) 訴訟受理日期:2019年10月17日
(四) 受理法院的名稱: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
(五) 反訴情況:無
(六) 本案件的最新進展:
本次恢復執行已執行完畢,但全案未履行完畢。 |
二、 本次訴訟事項的基本情況
(一) 當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請人
姓名或名稱: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孫建華
與掛牌公司的關系:無關聯關系
2、 被申請人
姓名或名稱: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烏世茂”)
法定代表人:虞云新
與掛牌公司的關系:全資子公司
3、 被申請人
姓名或名稱: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建材城”)
法定代表人:虞云新
與掛牌公司的關系:全資子公司
4、 被申請人
姓名或名稱: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圓成”或“公司”)
法定代表人:虞江威
與掛牌公司的關系:本公司
5、 被申請人
姓名或名稱:浙江創道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虞江波
與掛牌公司的關系:公司實際控制人的家庭成員所控股的公司
6、 被申請人
姓名或名稱:南京建工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趙建
與掛牌公司的關系:無關聯關系
7、 被申請人
姓名或名稱:南京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承勝
與掛牌公司的關系:無關聯關系
8、被申請人
姓名或名稱:虞云新、周曉光、虞江波、俞恬伊、季昌群
與掛牌公司的關系:虞云新、周曉光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虞江波、俞恬伊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的家庭成員,季昌群與公司無關聯關系。
(二) 案件事實及糾紛起因:
2018年3月6日,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集團)向國民信托有限公司借款19億元,義烏世茂、新光建材城提供抵押擔保,新光圓成作為連帶保證人。后國民信托有限公司將上述債權轉讓給本案原告。因新光集團逾期歸還本息,以致成訴。 |
(三) 訴訟請求和理由
1、判令原告就新光集團尚欠的信托貸款本金 19 億元及相應利息(含利息、罰息、復利,從 2018 年 6 月 21 日起按合同約定計付至實際履行完畢之日止,暫算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止為 181001308.47 元)對被告義烏世茂所有的坐落于義烏市福田街道世貿中心 1 幢共 163 套、福田街道世貿中心 2 幢共 158 套住宅和其分攤的土地使用權【不動產登記證明編號:浙(2018)義烏市不動產證明第 0004898 號,共 321 套】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2、判令原告就上述第一項訴訟請求中新光集團的債務對被告新光建材城所有的坐落于【東陽市吳寧街道新光天地 3 幢共 119 套、吳寧街道黌門廣場 1 號商場二層共78 套、吳寧街道黌門廣場 1 號商場三層 1 套、吳寧街道黌門廣場1 號商場四層共 2 套】商業用房和其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吳寧街道紅椿街、南街共 9 套,吳寧街道新光天地 B 區地下一層商鋪共34 套,吳寧街道黌門商廈地下一層商鋪共 122 套】商鋪和其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吳寧街道黌門商廈 2 幢、3 幢共 35 套,吳寧街道黌門商廈 1 幢共 61 套】住宅和其分攤的土地使用權【不動產登記證明編號:浙(2018)東陽市不動產證明第 0004208 號,共 461套】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3、判令被告新光圓成公司、創道投資公司、建工產業集團、建工集團、虞云新、周曉光、虞江波、俞恬伊、季昌群對上述第一項訴訟請求中新光集團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4、判令各被告共同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
三、 本次訴訟案件進展情況
(一) 執行情況(如適用)
申請執行人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義烏世茂、新光建材城、新光圓成等被執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處置了被執行人義烏世茂名下138套不動產,及新光建材城名下112套不動產。本次恢復執行為申請執行人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實現債權787,682,633元。現本次恢復已執行完畢,但全案未履行完畢。 |
(二) 其他進展(如適用)
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87)。原告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銀行”)與被告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烏世茂”)、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建材城”)、新光圓成、周曉光、虞云新等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請求判令被告償還其借款本金及利息208,100.13萬元。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25)。公司收到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019】浙07民初390號),對此案件進行判決。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61)。公司收到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2020】浙07民執446號),責令各被告履行(2019)浙07民初390號判決書主文內容,并支付執行費。 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部分房產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74)。因義烏世茂、新光建材城等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浙商銀行向法院申請立案強制執行,法院裁定查封義烏世茂、新光建材城部分房產。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77)。公司收到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2020】浙07民執446號之一),法院裁定拍賣義烏世茂、新光建材城部分房產。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部分房產拍賣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94)。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關于義烏市福田街道世貿中心20套房地產拍賣情況》。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部分房產拍賣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34)。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關于被執行人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名下20套房地產拍賣情況》。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部分房產拍賣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56)。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關于義烏市福田街道世貿中心16套房地產拍賣情況》。 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部分房產拍賣情況及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1-071)。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關于拍賣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名下房地產情況的說明》及執行裁定書【(2020)浙07執446號之一百三十一】,裁定(2020)浙 07 執 446 號案件終結執行。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1-076)。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2021)浙07執恢74號】,責令各被告支付執行標的860,870,157.18元及利息。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1-080)。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2021)浙07執恢74號】,裁定拍賣義烏世茂部分房產。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2-012)。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2021)浙07執恢74號之六】,裁定拍賣新光建材城部分房產。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部分房產拍賣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62)。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關于拍賣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名下房地產情況的說明》。 上述公告均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進行披露。 |
四、 本次訴訟事項對公司的影響及公司應對措施
(一) 對公司經營方面產生的影響:
本次執行對公司經營方面無重大影響。 |
(二) 對公司財務方面產生的影響:
上述執行款787,682,633元已計入公司資金占用總額,上述資產拍賣價高于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部分將增加公司本期凈利潤。 |
(三) 公司采取的應對措施:
公司與申請人積極協商,依法處理上述債務。 |
五、 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無 |
六、 備查文件目錄
1、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結案通知書(2022)浙07執恢136號 |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