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1-056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部分房產拍賣情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光圓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關于義烏市福田街道世貿中心16套房地產拍賣情況》。現將相關情況披露如下:
一、本次重大訴訟事項及案件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87)。原告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銀行”)與被告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烏世茂”)、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建材城”)、新光圓成、周曉光、虞云新等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請求判令被告償還其借款本金及利息208,100.13萬元。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25)。公司收到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019】浙07民初390號),對此案件進行判決。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61)。公司收到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2020】浙07民執446號),責令各被告履行(2019)浙07民初390號判決書主文內容,并支付執行費。
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部分房產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74)。因義烏世茂、新光建材城等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請立案強制執行,法院裁定查封義烏世茂、新光建材城部分房產。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77)。公司收到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2020】浙07民執446號之一),法院裁定拍賣義烏世茂、新光建材城部分房產。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部分房產拍賣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94)。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關于義烏市福田街道世貿中心20套房地產拍賣情況》。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部分房產拍賣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34)。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關于被執行人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名下20套房地產拍賣情況》。
二、房產拍賣情況
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拍賣了被執行人義烏世茂名下坐落于義烏市福田街道世貿中心 1 幢1單元1902、3501、3502、5001、5002室房地產,1幢2單元1101、1102、2301、2302、3901、3902室房地產,1幢3單元801、802、2602、5001、5002室房地產。拍賣總價款132,215,700元,上述16套房地產過戶稅費為9,683,226.05元。發放給本案申請執行人浙商銀行執行款122,532,473.95元。
三、對公司的影響
上述執行款122,532,473.95元發放給浙商銀行后,計入控股股東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金額。
本次拍賣成交且拍賣價高于資產賬面價值,差額部分將增加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公司將根據后續進展采取相應措施,并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按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