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1-052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光圓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民事起訴狀等相關涉案材料。現將訴訟材料的相關情況披露如下:
一、本次重大訴訟事項及案件的基本情況
序號 | 原告 | 被告 | 訴訟金額 | 受理法院 | 受理時間 | 案件簡述 | 訴訟請求 |
1 | 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新光圓成、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6520萬元 | 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21年4月1日 | 2017年6月,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光集團出借信托貸款15億元。新光集團以其持有的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125000萬股股票為15億元本金提供質押擔保。上述款項逾期未支付,構成違約。 | 1、判令對被告新光集團所持有的新光圓成12500萬股股票之權益分派股息紅利優先受償;扣劃股息紅利6250萬元資金至原告信托財產專用賬戶; 2、判令被告以質押股票股息紅利償付原告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律師費75萬元;3、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
二、判決或裁決情況
上述案件已被法院受理,尚未開庭審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訴訟外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公司連續十二個月未達到重大訴訟披露標準的其他訴訟涉案總金額為598.22萬元。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因相關訴訟事項尚未判決,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情況。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按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