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0-082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部分銀行賬戶被繼續凍結及
全資子公司部分房產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光圓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2019】浙07民初282號之二)及執行裁定書(【2020】浙07執460號)。現將相關情況披露如下:
一、銀行賬戶被繼續凍結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披露了《關于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125)。原告上海寶鎂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與被告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新光圓成等的企業借貸糾紛案,請求判令新光圓成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了《關于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80)。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019】浙07民初282號),對此案件進行判決。
本次公司收到【2019】浙07民初282號之二民事裁定書及(2020)浙07執保86號保全清單,裁定對被申請人名下的銀行賬號進行繼續凍結,凍結情況如下:
序號 |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 開戶銀行 | 帳戶類型 | 賬號 | 凍結期限 | 實際凍結金額(元) |
1 |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 徽商銀行馬鞍山幸福路支行 | 基本存款賬戶 | 00605015201010000958 | 2020/11/5至2021/11/4 | 1,255,307.1 |
2 | 建行馬鞍山金家莊支行 | 一般結算賬戶 | 34001655008050343173 | 18,563.65 | ||
2 | 交通銀行馬鞍山支行 | 345704000018010016947 | 4,276.16 | |||
4 | 中國民生銀行馬鞍山分行 | 7701014160000146 | 212.26 | |||
5 | 招商銀行馬鞍山分行 | 555900014310977 | 2020/11/6至2021/11/5 | 22,119.14 | ||
6 | 中國銀行義烏市分行 | 355872193403 | 2020/11/9至2021/11/8 | 14,988.39 |
二、房產被查封的情況
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93),原告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烏世茂”)、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建材城”)、新光圓成、周曉光、虞云新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請求判令被告償還其借款本金及利息。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披露了《關于二級全資子公司部分房產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94),債權人進行訴訟保全,公司二級全資子公司義烏世茂部分房產被查封。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45),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019】浙07民初388號),對此案件進行判決。
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及部分房產解除查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62)。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2019】浙07執460號),責令各被告履行(2019)浙07民初388號判決書主文內容,并支付執行費481,572.22元。
本次公司收到【2020】浙07執460號執行裁定書,裁定如下:查封被執行人新光建材城名下位于東陽國際建材城C1、C2、D6、D7、D8區房地產,查封期限為三年,從2020年11月4日起至2023年11月3日止。
三、對公司的影響
1、目前公司仍能夠通過其他銀行賬戶進行經營結算,尚未對公司生產經營及收支造成影響。公司將積極協調與申請人,法院溝通,爭取盡早解除公司銀行賬戶的凍結。
2、上述被司法查封的房產部分權利受限,并存在被司法拍賣償還債務的可能。公司將積極協調,與申請執行方進行協商和解,妥善處理房產被查封事項。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