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0-074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部分房產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光圓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2020】浙07執446號)。公司全資子公司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烏世茂”)及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建材城”)部分房產被查封,具體事項如下:
一、房產被查封的情況
序號 | 被查封人 | 被查封房產 | 查封期限 | 執行法院 | 執行裁定文號 | 申請查封方 |
1 | 義烏世茂 | 義烏市福田街道世貿中心1幢共163套、2幢共158套住宅和其分攤的土地使用權 | 2020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9日 | 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20】浙07執446號 | 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新光建材城 | 東陽市吳寧街道新光天地3幢共119套,吳寧街道黌門廣場1號商場二層共78套、三層1套、四層2套商業用房和其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吳寧街道紅椿街、南街共9套,吳寧街道新光天地B區地下一層商鋪共34套,吳寧街道黌門商廈地下一層商鋪共122套商鋪和其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吳寧街道黌門商廈2幢、3幢共35套,吳寧街道黌門商廈1幢共61套住宅和其分攤的土地使用權 | 2020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1日 |
二、房產被查封的原因
上述房產被查封系公司全資子公司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詳見2019年10月22日披露的《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87)。
公司收到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019】浙07民初390號),對此案件進行判決,詳見2020年4月9日披露的《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25)。
公司收到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2020】浙07民執446號),責令各被告履行(2019)浙07民初390號判決書主文內容,并支付執行費,詳見2020年8月4日披露的《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61)。
因義烏世茂、新光建材城等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請立案強制執行,法院裁定查封義烏世茂、新光建材城部分房產。
三、對公司的影響
1、上述被司法查封的房產部分權利受限,對公司的商品房銷售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響,并存在被司法拍賣償還債務的可能。
2、公司將積極協調,與申請執行方進行協商和解,妥善處理房產被查封事項。
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按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