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0-070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光圓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019】浙07民初317號)。現將相關情況披露如下:
一、本次重大訴訟事項及案件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披露了《關于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85)。原告南京汐圃園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與被告新光圓成、周曉光、虞云新等的合同糾紛案,請求判令新光圓成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二、判決或裁決情況
被告新光圓成對于原告南京汐圃園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享有的債權的50%承擔連帶責任,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付清;
本案受理費及保全費合計5,739,944 元,由新光圓成對于其中的2,717,000元承擔責任。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訴訟外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公司連續十二個月未達到重大訴訟披露標準的其他訴訟涉案總金額為5,494.83萬元。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的相關規定,公司已于19年末基于謹慎性原則計提了部分預計負債,本次判決執行后,可能會導致公司本期及期后預計負債增加,減少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