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0-059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本次重大訴訟事項及案件的基本情況
1、公司于2018年11月3日披露了《關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權被凍結及部分房產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109)。原告上海坪凡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坪凡”)與被告新光圓成、浙江萬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廈房產”)、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建材城”)、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烏世茂”)、東陽市云禾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禾置業”)、周曉光、虞云新等的企業借貸糾紛案,請求判令被告償還其借款本金及利息。
2、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披露了《關于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125)。原告江西躍啟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躍啟”)與被告新光圓成、萬廈房產、新光建材城、義烏世茂、云禾置業、周曉光、虞云新等的企業借貸糾紛案,請求判令被告償還其借款本金及利息。
3、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披露了《關于公司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56)。申請人上海坪凡及江西躍啟與被申請人新光圓成、萬廈房產、新光建材城、義烏世茂、云禾置業分別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
二、進展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與上海坪凡及江西躍啟簽訂的《執行和解協議》已履行完畢。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訴訟外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公司連續十二個月未達到重大訴訟披露標準的其他訴訟涉案總金額為5531.78萬元。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進展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協議履行后將減少對外借款,相應減少未來期間財務費用,增加未來期間稅前利潤。公司將根據后續進展采取相應措施,并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按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