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18-127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新增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權被凍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股權被凍結的基本情況
序號 | 被凍結股權的公司名稱 | 執行法院 | 執行裁定文號 | 被執行人 | 被執行人持有股權、其它投資權益的數額 | 申請人 |
1 | 浙江新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 (2018)滬01民初1339號 |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 1000萬 | 上海坪凡實業有限公司 |
2 | 義烏濱江新光壹品置業有限公司 | 浙江萬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2550萬 | |||
3 | 浙江新光凱瀾酒店有限公司 | 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 | 1000萬 | |||
4 | 東陽市云禾置業有限公司 | 2000萬 | ||||
5 | 浙江萬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2018)滬01民初1347號 |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萬 | 上海寶鎂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 |
6 | 浙江新光建材裝飾開發有限公司 | 30000萬 | ||||
7 | 浙江新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1000萬 | ||||
8 | 浙江海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2018)滬01民初1371號 | 浙江萬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15000萬 | 江西躍啟實業有限公司 |
二、股份被凍結的原因
1、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案號為(2018)滬01民初1339號案件的《傳票》及法律文書,上述股份被凍結系公司與上海坪凡實業有限公司的借貸糾紛所致。原告的訴訟請求為判令新光圓成及其他被告共同償還原告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2、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案號為(2018)滬01民初1347號案件的《傳票》及法律文書,上述股份被凍結系公司與上海寶鎂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的借貸糾紛所致。原告的訴訟請求為判令被告新光圓成及其他部分被告對案件所述借款承擔連帶責任。
3、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案號為(2018)滬01民初1371號案件的《傳票》及法律文書,上述股份被凍結系公司與江西躍啟實業有限公司的借貸糾紛所致。原告的訴訟請求為判令新光圓成及其他被告共同償還原告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三、對公司的影響
1、上述股權被凍結事項暫時不會直接影響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也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但存在凍結股權被司法拍賣償還債務的可能。本案尚未開庭審理,且未來的生效判決結果尚無法定論,暫時無法預計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其對公司當前正常的生產經營未產生實質性影響。公司收到法院發來的前述傳票及相關法律文書后,已積極與律師等中介機構商討應訴方案。公司將根據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公司將積極協調,妥善處理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權被凍結事項,與申請人進行和解協商,爭取早日解除被凍結股權,并恢復正常狀態。
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按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