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新光圓成 公告編號:2017-059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
一、概述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乙方”)與喀什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喀什城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經充分溝通,就合作共同開發“中西亞國際商貿中心”項目(以下簡稱“商貿中心”)達成共識,并于昨日簽訂了《“中西亞國際商貿中心”項目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經友好協商,丙方將代表甲方,以丙方為主體與乙方共同設立商貿中心的項目公司。項目公司注冊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丙方持有項目公司55%股權(其中:10%的股權待經營大戶確定后,丙方與經營大戶辦理股權轉讓手續),乙方持有35%的股權,喀什地方合作企業持有10%的股權(經營大戶、地方合作企業的具體股東組成及具體出資比例由三方另行確認)。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交易對方情況介紹
1、企業名稱:喀什市人民政府
地址:喀什地區喀什市人民東路55號
公司與喀什市人民政府不存在關聯關系。
2、企業名稱:喀什城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住 所:新疆喀什地區喀什市人民東路336號
經營范圍: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投資、建設;道路工程投資;水利投資建設;河道治理;土地開發經營;城市存量資產和廣告攤位的經營;房屋出租;旅游項目投資、開發;資產管理;實業投資;投資咨詢服務;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會展服務。
法定代表人:洪霞
注冊資本:328135.4883萬人民幣
成立日期:2003年05月13日
公司與喀什城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三、協議的主要內容
1、項目公司注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
2、股權結構:丙方持有項目公司55%股權(其中:10%的股權待經營大戶確定后,丙方與經營大戶辦理股權轉讓手續),乙方持有35%的股權,喀什地方合作企業持有10%的股權(經營大戶、地方合作企業的具體股東組成及具體出資比例由三方另行確認);
3、董事長由丙方指派,副董事長、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由乙方委派;
4、商貿中心的建設、開發及運營由乙方負責,甲方、丙方應積極提供支持;
5、商貿中心的開發資金由項目公司自籌,各方的投資額以認繳的注冊資本為限;
6、自項目公司投入營運起5年內,丙方承諾不對外轉讓股權,也不將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
7、自項目公司投入營運起5年后,乙方享有收購丙方持有的項目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的優先選擇權;
8、自項目公司投入營運起5年后,乙方享有退出項目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權的優先選擇權,丙方有義務收購乙方退出的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如發生上述第7項之情形,丙方股權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收購,則丙方不再承擔收購乙方股權之義務;
9、甲方、丙方共同承諾:項目公司的成立、運作及退出機制,不因甲方或丙方的領導換屆而有所中斷或改變,否則,甲方與丙方應對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給予充分、完全的賠償。
四、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合作項目位于新疆喀什,地處“一帶一路”區域,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需要,對公司項目開發有積極影響,完善了公司的產業布局,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
五、合同履行的風險及防范
鑒于上述協議屬于框架性協議,協議的具體內容尚在逐步落實中,開發過程及未來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公司將根據本協議內容的落實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備查文件
《“中西亞國際商貿中心”項目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